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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开展“双保行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发布时间:2009-11-05      来源:        打印       分享到

自今年3月开展保增长、保红线(以下简称“双保”)行动以来,玉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做到动员部署及时到位、调研宣传广泛深入、措施有力推进到位,“双保行动”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实践特色,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用地。

 

近年来,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持续上升,发展与用地需求的矛盾较为突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极不适应发展的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还未通过审批,项目在选址办理过程中与规划冲突大;虽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但由于我市的经济基础、投资环境好,加之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支撑,新上项目仍然很多,投资热情不减,用地需求量很大,带来全市年度新增6600亩的用地指标远远不足;项目用地,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时间要求很紧,用地报批条件差异很大,虽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尽量压缩报批要件,加班加点提高办事效率,但有的项目仍然不具备报件上报要求,项目落地带来很多压力。

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全市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市“双保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超前谋划,提前介入。4月初深入各县区调研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约工作,对全市申报的103个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掌握各类建设项目拟用地情况。

 

(二)突出重点,确保急需。将项目用地按急需、重点、一般、预备四类排列,按顺序推进。积极争取用地指标,把年度用地指标优先保证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加大对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挖潜力度,保证一般项目用地,能不占指标的尽可能不占用有限的用地指标。

 

(三)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实行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县区局领导分工联系重点项目推进制度。市局还成立了3个督导调研组,以现场办公、调研督查等方式解决遇到的问题。

 

(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工作重心前移、简化审批环节、网上审批等多种方式来压缩申报审批时间;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方式,采取农用地转征供同步、打包、打捆、先行用地及临时用地等多种方式审查报批,加快了用地审查报批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发改、林业、环保、规划、劳动保障等部门与国土部门共同联动,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落实立项审批、项目规划、林地占用、环评、社会保障方案等有关前置审批事项,为建设用地报批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系列有力措施监管下,中央扩大内需重点项目新平大红山技改项目用地,红塔区研和工业聚集区项目用地,通海红达扬广集团项目用地、华宁教师小区和廉租房等一大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了保障。全市没有一起因用地保障不到位延缓建设项目开工的情况发生。玉溪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等相关市直部门的共同努力,体现出政策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符合科学发展,赢得了保增长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切实保护耕地。

 

在开展“双保行动”的过程中,玉溪严格执行用地政策,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为切实保护耕地,实现省政府下达玉溪2020年耕地保有量313.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2.79万亩的规划目标,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建立全市耕地开发基金。玉政办发〔2009〕21号文件明确指出,县区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证项目所在县区使用,剩余指标纳入市级统筹使用,市级按耕地开垦费的80%拨付项目所在县区,县区财政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后,剩余资金用于建立土地开发专项基金。

 

二是加强耕地动态监测。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网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巡查,及时查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做好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掌握各类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2009年玉溪市政府专门下发了《玉溪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职能责任,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市县级人民政府签订9份,县乡级人民政府签订75份),加强考核落实责任。

 

四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先补后占”的占补平衡制度。建立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和补充耕地市级统管制度,是我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的有效措施。编制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方案时,必须注明补充耕地的方式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名称,并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范围以及用于补充耕地的地块位置。对未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对未按我市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实现先补后占的,不予审查报批农用地转用报件。

 

五是高度重视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自2009年起至2020年,玉溪市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78.74万亩,2009年全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实施105个项目25.48万亩,投资3.49亿元。2009年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9个项目8.8万亩,投资1.55亿元,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2.82万亩。在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中,玉溪市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国土、统计、科技、扶贫办、烟草公司等部门职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加大政策宣传、落实资金和工作协调力度,采取“三个一批”措施推进项目落实,尽可能争取在建项目提前完工验收一批;提前介入,做好前期基础工作,争取年内审批项目提前工期实施推进一批;超前谋划,争取提前申报储备一批。同时,抓重点、拨亮点、攻难点,抓住大项目和新增耕地面积比例较高的不放,做好项目区的群众工作,做到领导责任到位、规划确定到位、项目科研设计到位、项目申报审批到位、群众支持到位。

 

六是落实责任,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两年来,玉溪市着力构建了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建立了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各县区恢复了村级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信息员的监督、制止和信息传递职能得到较好发挥。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玉溪“双保行动”取得实效的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厅的坚强领导和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鼎力相助下,围绕“双保行动”工作主线,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无一不凝聚着玉溪国土人的辛劳付出,他们留下了扎实的足迹,换来了丰硕的成果。

 

保增长、保民生等项目用地得到保障。1-9月,全市征收储备土地1万亩,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7.5亿元。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47宗,面积2746亩;项目规划调整19个,面积975亩;上报审批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23件,面积7139.6亩;供应各类建设用地292宗,面积4122亩,土地成交价款15.21亿元有效地保障了中央、省、市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用地。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土部门正在实施和竣工待验收的项目14个,建设总规模4.95万亩。已通过省厅验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个,建设总规模1.06万亩,新增耕地5356.5亩,入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854亩。经市局验收报省国土厅备案项目3个,建设总规模7332亩,新增耕地1398亩。经市级初验待省厅验收项目12个,总投资8358.1万元,建设总规模3.52万亩,新增耕地1.49万亩。经批准入库并下达投资计划的省级投资项目3个,总规模2.09万亩,下达资金3543.98万元。

 

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1-9月,全市共组织动态巡查1657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63件,立案查处127件,收回土地469.95亩,罚款329.1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8件,罚款16.55万元。

 

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08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先后完成了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方案报批、外业调查等阶段的工作。截止2009年9月,投入经费1222.2万元,全市8县1区14941.53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圆满结束,并全部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各县区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初始数据库。县区土地调查成果通过了国务院二调办组织的核查,并根据内业核查意见,对所有疑似图斑开展了地方核查;县区地方复核成果已经通过省级检查,上报国务院二调办审核。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华宁县、红塔区农村土地调查外业成果进行了实地核查。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取得积极进展。从2005年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以来,玉溪市在卓有成效地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利用近4年时间完成了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布局。布局成果经县(区)国土部门、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于2009年9月正式上报审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了313.8万亩耕地、262.79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的任务,同时为全市今后15年的发展布局了11.95万亩的新增建设用地,为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城镇建设等用地留了24.24万亩的可调空间。

 

探索实施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实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3185亩,投资总额达3.3亿元

 

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办公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2008年6月开始筹建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以来,经过了可研、立项、制定方案、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硬件设备集成调试、软件部署、业务流程梳理调试等几个阶段,投入专项资金388.95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目前市电子政务接件大厅及市级电子政务系统已经建成,于2009年6月15日开展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试运行。明年上半年,各县局电子政务系统将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农用地定级估价、基础测绘、矿业权实地核查、矿山储量、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等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三、启示和经验

 

通过开展“双保行动”,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得到了一些启示。总的来讲,要开展好“双保行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一认识,广泛动员。近年来,玉溪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还是靠土地、矿产、水利、能源等资源的有力支撑。但土地和矿产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利用不好,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受影响。最近,市委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如何树立正确的优势观、资源观和政绩观进行了深入讨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09年4月20-25日,分四个片区召开“双保行动”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听取了各县区政府年度用地计划和保障项目用地的意见建议;同时号召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继续发扬团队精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用地、保护耕地。

 

(二)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一是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双保行动”,市长亲自作出指示,要求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在保护的前提下,高效利用各种资源,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成立了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联系的副秘书长、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经委、农业、统计、规划、国土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的玉溪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了《玉溪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双保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步骤。四是市人民政府要求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双保行动”,围绕既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步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效。

 

(三)部门联动,协调一致。通过开展“双保行动”,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玉溪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县区、乡镇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玉溪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了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

 

(四)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双保行动”与耕地保护、规划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应用。在“双保行动”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当地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跟踪服务、协调配合,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双保行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落实上。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在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市县区国土部门实行责任制管理,将工作各项目标细化为152大项、246小项,并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主办单位(科室)及具体负责人。二是对列入扩大内需和市县区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市、县国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好用地组织报批工作的同时,加大与发改、经委、建设、规划、环保、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调力度,保证用地报批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三是市国土资源局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工作组包干负责制度,并要求县区国土部门实行领导挂钩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制,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局长亲自抓,亲自过问;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明确副局长负责抓落实。同时,市、县两级加强对项目用地工作的指导,协调项目用地单位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四是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在市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照考核评分办法》的规定,对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坚信,当玉溪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卓越成绩铭写进玉溪发展的丰碑之上,不断磨砺成长起来的玉溪国土人,站在更高的起点,必将以更赤诚的热情、更坚定的信心,不断续写出玉溪国土资源工作更大的辉煌!(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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